这个问题一点都不次要,因为正是通过对它的解决,亚里士多德展开了关于友爱双重特点的最精彩的论述。[16]由于需要和缺乏,“另一个自身”的异他性走到了前台。作为另一个自身的朋友,他能帮助我们解决自身的无能为力之处。我们惊奇地读到:“拥有朋友总是被看作是外在的最伟大的财富。”亚里士多德对这问题的解决令人瞩目,他运用了他在形而上学上的最犀利的武器,亦即关于行为与力量的区别,并从中导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拥有观念。
如果善人和幸福的人需要朋友,那是因为友爱是一种“活动”,而活动显然是某种“成为”,因此是力量的不完全的现实化。相对于作为“隐得来稀”的行为而言,友爱是有欠缺的。这样,对论述至今的友爱的理智主义概念进行修正就被提了出来。于是,活动与生活,最终幸福与快乐在需要内结成了某种关系。友爱最终要达到的,正是属于它的内在之善和固有快乐内的生活的实现。此外还应该走得更远:直到生活的观念和活动的观念,以及意识的观念。[17]意识不单是对知性和活动的意识,也是对生活的意识。就生活意识一开始就是快乐而言,我们可以说自恋的深度感乃是意欲:善人的自在本身对他来说就是可意欲的;同样,他朋友的存在本身对于他来说也是可意欲的。就这样,活动与生活,意欲的与快乐的,存在的意识与存在意识的快乐彼此关联着,对此,亚里士多德在对他的复杂的推论作小结时这样说:“在这些状态下,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,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他所意欲的,在同样或几乎同样的意义上,他朋友的存在本身也是他所意欲的。”他还说:“我们认为,使他的存在成为意欲对象的,乃是他对自身拥有一种美好的意识,这种意识就自身而言是快乐的。为此,他需要与他朋友对自身存在的意识有一种共通感。”这必须实现在一种“共同生活”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