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题材电影——韩国无疑走在世界前列. 从《这就是我:席琳·狄翁》到近来很火的《这就是我:席琳·狄翁》,无不体现韩国电影挖掘素材的高超本领与精湛的艺术表现力. 家暴案件中,被害人往往要回到施暴者身边,与其共同生活,而法律无能为力,甚至产生消极的影响. 遭受家暴的孩子是否有出路?还是像首尔律所大咖所言,只能怪命不好?遭遇家暴的孩子,剥离亲生父母是否过得更好——这本身就是问号. 如果父母都无法给予爱,可以指望后妈么?又或者指望政府、社会机构?所谓的儿童福利机构,被电影嘲讽得还不够么?遇到这样的天使,多彬们是幸运的. 没有呢?怕是绝大多数孩子的境况. 我突然开始理解甚至支持某些丁克,有些人就是不适合养育孩子,且不论养育的社会压力,从给予孩子全方面的爱而言,丁克也是一种行善啊!柳善演得真好,这后妈我算是恨之入骨了!缺爱的母亲恐怕不是好母亲. 标一号. 导演映后说制作这片的起源其实是原六七运动参与者(今日的富庶人士)要求拍摄并给了钱投资的,然而从想法诞生时的11年至今香港发生了那么多事情,令他更想把这片献给年轻的抗争一代,于是六七便不再是真正的主角. 不过影片尽力展现六七历史的努力还成,把当年的暴动者拍成天真地喊口号的符号,一个个文革背景下被操纵的木偶,但同时也触及了镇压之严酷,与定罪之荒谬草率.